多情剑客无情剑

1016-08-25 findneo 更多博文 » 博客 » GitHub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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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本武侠小说,据说这也是古龙先生的巅峰之作,只因为在知乎上有人提到看古龙先生的作品千万别从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看起,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,再看其他的就显得干燥无味了,于是,便有了这一篇读后感。

“冷风如刀,以大地为砧板,视众生为鱼肉。万里飞雪,将苍穹作烘炉,溶万物为白银。”冷风,飞雪是大地上苍穹下恒久的寂寞,众生,万物皆被寂寞宰杀,犹如鱼肉之于刀俎,无可奈何,不曾停歇。长文以此为始,我猜想这定是个骨子里透着悲伤的人在说一个悲伤的故事,故事里有一个寂寞的主角,在苍茫大地上漂泊,用生命诠释着寂寞。 “世上太多烦恼,岂非是因为笑得太少?笑,就像是香水,不但能令自己芬芳,也能令别人快乐。你若令别人一笑,纵然做做愚蠢的是又何妨?”直到看到了文章的结尾,才知寂寞因真情而起,却也终因真情而得以排解。

小李探花李寻欢十数年前抛弃所爱之人,故乡,名利,出关漂泊,只留下鼎鼎大名在关中流传——“小李飞刀,例不虚发”。他舍弃了自己的本心,情愿自我折磨以成全好友龙啸云对林诗音的爱,这是古龙先生对他的大侠设定,我也因此对之有所钦佩,只是令我疑惑的是,时隔多年,林诗音与龙啸云已然成家生子,美满和谐,李寻欢归来,竟不怕徒生波折,多年苦心付诸东流?掩卷思之,唉,毕竟凡人。一走了之自然干脆利落,只是后来,痛苦从没停止。他可以成全重义轻色作为侠客的自己,却始终无法抹煞灵魂深处对于林诗音不曾停过的思念。十多年来,每一刀所刻画出的她脸庞上的线条,每一个刻成的眉眼熟悉的她,每一个埋下的她,都是他试图淡忘的努力,只是有些女人就像长在男人心底的朱砂痣,时间越久,盛开得越是红火,越是鲜艳,比如,李寻欢心中的林诗音,又或者,自己心中的那个她。我相信爱情能让人忘记时间,但是深情如他,时间,即便是十年之久的光阴,都无法让他忘掉哪怕一点点的细节,她在他的心中,在他的刀下,只是越来越清晰,越来越和那个青梅竹马的女孩重合。

每当我想着那样一把随时可能悄无声息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射出,没入喉管,饮满鲜血的冰冷的刀,在一个历经折磨,沧桑却不改深情的男人手中一点点勾勒出他最爱的女人的模样时,许多情绪便接连涌出,感动,无奈,悲伤,厌恶,嘲讽……他们形状各异,却各有缘由,细看之下每一样都能让我透不过气,每一项都在折射着作为人的悲哀。

李寻欢啊,你爱的是林诗音吗?还是其他的什么?你是真的爱吗?你说是,那为什么会有当初的放弃呢?呵呵,你只替自己想过吧。爱情可以转让吗?合适吗?值得吗?过去也都罢了,那么如今呢,归来何用?怎就看不破。

其实也不怪你,你太寂寞了。这样一个不犯佳人,不负美酒的有能耐的男人,这样一个天下敬仰,才情横溢的有魅力的男人,这样一个少年成名,义薄云天的有质量的男人,自然需要些不可自拔的东西来消费自己,耗散人生,比如深情,比如幻想。

后来有了小红,于是幻想放在一旁,随她去吧。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了。这是多么深刻的真理啊,足以慰藉这十年一梦的荒唐了。

自然,你是小李飞刀,你可以为随便一个你以为可以是兄弟的人放弃,销毁一个你深爱也爱你不浅的女人和她的豆蔻年华,甚至她的漫漫人生,你可以亲手舍弃真心而沉浸在十年一日的自我折磨中,你可以情不自禁地归来,无辜任性地破坏,自作自受的痛苦,我不适,我不悦,但我不怪,因为我知道,这不只是因为你是小李飞刀,更因为你首先是一个人。感情之于人,就是这样的虚伪和荒唐,矛盾与悲哀。

剑客是人,剑是人生,多情的人,无情的人生啊!

阿飞,阿飞,你终于还是成了李寻欢,你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或许,你不该遇上他的。

你本是纵横荒野,睥睨天地的万兽之王,只是如今,竟也被这鲜美皮囊,花言巧语,假意虚行困在牢笼里。我不怪林仙儿,她或许淫荡,或许邪恶,但也或许,或许真的爱你。只是恨你,你怎就动了爱的念头呢?你喝不起酒,难道自觉地爱得起吗?你看,忘了当初了吧。回头看,你曾是多么的睿智和明白啊。如今呢,你简直已被毁了。我为你感到心痛,但也明白,你若没这一遭,大概人生也显得有些无趣了。前面那些年的痛苦和煎熬,没了后面的堕落与荒谬,倒也显得苍白无用了。

这几日,阿飞数院里梅花的场景常常浮现在我脑海里,说实话,我是有些羡慕的。虽然我没有那么快的剑,没有那样敏锐的身体和大脑,没有冰天雪地般恶劣的成长环境,没有享受过林仙儿般的温存,没有体验过,透入骨髓的寂寞,但是我也有浪荡江湖的渴望,偶遇佳人的企盼,长相厮守的梦想,还有,还有,执迷不悟的少年心。

我为阿飞扼腕,并假想如果我是他,我一定能够敏感地一早识破林仙儿的谁都可以,流氓般地可以了那谁都可以的林仙儿,然后抛弃她,找回自己,再然后,仗剑天涯,让世人都惊畏那把像玩具的刀。我为李寻欢叹息,并假想如果我是他,一定不会让龙啸云和林诗音升温,更不可能让步远走,因为那是我爱的,无论是谁,什么理由,都不可能拿走,更何况,我是李寻欢,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。我会爱她,好好爱,用全部爱,会陪她看每一年的红梅,而不是守着红梅想她如今的样子。

我想的很好,很周到,独独忘了一点,我不是阿飞,我不是李寻欢,而且,如果我成了他们,他们也就不再是他们了。

无论是阿飞,还是小李探花,他们都是大侠,有着大侠的格局,而我只是个小人物,死守着小人物应有的格局。在我的生活里,没有动辄夺命的强大,只有任人鱼肉的弱小,没有仗剑独行的潇洒,只有乌合于众的无奈,没有挥霍一切的资本,只有救赎不完的责任。我看着自己在这十丈软红里醉生梦死,想要呼喊,想要咆哮,却发不出什么声音。

虽然对这一切感到绝望,但是至少,我还能够想热爱便热爱,想受伤便受伤,也算是生活给的最后的出路吧。

读些武侠,算是对这生存以上生活以下的现状的一丝反抗吧。看那些故事里的人在岁月中进进出出,笑笑哭哭,我也能佯装通透地陪着叹声“梦中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”。 无论如何,我希望阿飞,李寻欢,或者我自己,都能找到自己,活好一次。